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 关于普通 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 , 202 3 年我校继续开展 外语类 保送生招生工作,现将招生 简章 公布如下:
一、 报名条件
符合 2023 年高考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 16 所外国语中学就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经就读中学推荐,具有 2023 年保送生资格的英语、德语、日语语种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语种要求 | 学费 | 学制 |
英语(涉外法商) | 英语 | 每学年 5000元 | 四年 |
日语(涉外法商) | 日语或英语 | 每学年 5000元 | 四年 |
德语(涉外法商) | 德语或英语 | 每学年 5000元 | 四年 |
翻译(涉外法商) | 英语 | 每学年 5000元 | 四年 |
我校外语类专业 在实施高考改革省 ( 市 ) 不限选考科目。 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到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二)招生人数
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报名 程序
报名 材料:用标准 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1. 《华东政法大学 202 3 年保送生推荐表》(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
2.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
4 .可以体现考生能力与素养的其他材料(仅限高中阶段 , 须 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以上报名 材料以 邮政 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 “ 202 3 年保送生 ”。寄件时间: 2 02 3 年 3月22日 之前 (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寄送地址:上海市 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 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57090220(材料恕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同时须在 202 3 年 3月22日 前 将 《华东政法大学 202 3 年保送生推荐表》 、 《华东政法大学 202 3 年保送生 信息 表》 发送到 zsb@ecupl.edu.cn , 邮件主题为 “外国语中学名称+姓名”。 报名材料寄送以及邮件发送是我校保送生报名的必备程序,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程序不完整的,视为放弃我校保送生报名。
四、 选拔程序
(一) 材料初审
学校于 2023年3 月 24 日 ( 周五 ) 下午 1 6 :00前 在 华东政法 大学 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初审结果 , 确定保送生候选考生名单 。
(二) 选拔测试
我校保送生 选拔测试采用远程视频面试 。 面试满分 100分 , 主要考察外语朗读、理解、表达等 , 面试语言为自己所学的第一外语语种。
测试时间: 202 3 年 3 月 (具体日期待定) , 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审核通过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相关通知。
五、录取程序
(一) 确定预录取名单
学校按照考生 面试成绩 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在专业录取时,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结合考生填报志愿情况进行预录取。若无其他报考条件限制,原则上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
(二)公示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 “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
保送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无异议后,学校将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报送相关名单,高考录取通知书将在 202 3 年 7月发放。
六、 监督机制
(一)我校将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 纪检监察机构 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二)保送生预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考 试 机 构及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 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 邮编 201620 )
招生办 咨询电话: 021-57090220
本科招办电子 邮箱: zsb@ecupl.edu.cn
本科招生网: http://zsb.ecupl.edu.cn
纪检监察机构 电话: 021-57090496
纪检监察机构 邮箱: jiwei@ecupl.edu.cn
附件:
附件1: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华东政法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