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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BEIHANG UNIVERSITY
创建于1952年, 已有72年历史
1952年
北京
本科
公办
理工
985
211
一流高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2 8 号)等有关规定及我校招收优秀外语人才的需要, 2023 年我校继续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教育部公布的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中“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限英语语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专业为英语、翻译、德语、法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培养。 2023 年计划招收 85 人,其中英语专业计划招收 35 人,翻译专业计划招收 20 人,德语专业计划招收 15 人,法语专业计划招收 15 人。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 2022 12 27 10:00 起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bssbm/ ),进行注册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考生须提供所在中学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中学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本人须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其他获奖证明等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 3 1 5 17:00 。仅需网上报名,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考生可在 1 10 日后网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 2 10 9:00 2 12 17:00 在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确认参加考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 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笔试时间: 2023 2 18 日上午

笔试科目:语文、英语

综合面试时间: 2023 2 19

我校将通过指定的考试系统开展线上考试,有关考试具体事宜,我校将在考试前 5 天左右发布相关考试须知及注意事项,请考生留意北航招生网及报名系统相关通知。

考试分数:笔试语文、笔试英语和综合面试满分均为 100 分。总成绩为以上三项成绩之和,满分为 300 分(成绩保留 1 位小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面试、笔试英语、笔试语文成绩。

3 资格认定

我校将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单科(含笔试语文、笔试英语和综合面试)合格线。对各科成绩均符合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认定拟录取专业,并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于 3 月上旬在北航招生网( http://zs.buaa.edu.cn )公布。

四、有关说明

1 我校将在正式考试前 2 天左右组织线上模拟考试,考生必须参加,模拟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须知的要求操作考试系统,未按要求操作考试系统或因个人网络问题未完成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我校将不再安排补考。

2 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确保资格条件符合我校要求且提供材料内容属实。考生本人须积极配合我校相关核验检查工作,诚信考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和录取资格,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3 我校经公示后确定的外语类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将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未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完成公示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4 根据教育部对于外语类保送生的录取要求,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被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5 我校外语类保送生选拔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6 本简章未尽事宜后续通知。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改变考核方式和录取办法,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最新通知调整。

7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咨询方式

(咨询时间: 2022 12 27 -2023 1 5 日,工作日期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报名及招生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18801290972

北航招生网: http://zs.buaa.edu.cn

邮箱: zsbgs@buaa.edu.cn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

咨询电话: 010-82316235

3 监督电话 (非招生培养政策咨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机构: 010-82338830

4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7 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知行南楼 302 招生办公室(邮编: 100083

注:线上考试系统技术服务咨询方式另行通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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