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及招生工作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标识代码:4153014875(国标)。
第三条学校地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太平社区。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历证书颁发:修业期满并通过规定课程考核或达到学分要求者,经学院审核准予毕业,由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该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并纳入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体系。
第七条招生工作规范:学院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程序透明”的招生原则,全面实施考核评估,依据综合表现择优录取。招生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本人、家长群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的集体决策机制,重大事项须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决定。招生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全面统筹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政策执行、方案实施及日常事务处理。
第九条学校纪检监察处依法依规履行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监察职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三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学校依据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学科建设规划及教育教学资源分布,科学分析各省(区、市)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升学态势、区域教育协调发展要求及国家专项政策导向,并统筹考量历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因素,制定省内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6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最终核定公布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校依据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费及住宿费进行收取。
学费执行标准为: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
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六人间宿舍每生每学年800元。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采用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开展招生工作。在录取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实施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秋季招生考试平行志愿投档时,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按总分、语文、数学、英语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如果所有项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六条录取期间如需调整招生计划,须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考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退档处理:
(1)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
(2)院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尚未被录取者;
(3)存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予以退档情形者;
第十八条 录取体检相关要求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学校在录取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以下要求执行:患有严重传染病、癫痫、其他精神系统疾病、精神病、血液病、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尿毒症、支气管扩张、哮喘、风湿性疾病、恶性肿瘤等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肝功能异常的考生(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不予录取。
(2)专业报考健康提示
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因行业职业岗位从业要求,色盲考生就读该类专业可能对学业学习、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请考生结合自身身体条件审慎报考。
第十九条对政策加分考生及降分投档考生,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条各招生专业均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号码:0874-3320804;
官方网址:www.yngxzy.cn;
邮政编号:655000。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免、补”学生资 助保障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付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云南工业信息职业学院招生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