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朝阳师范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朝阳师范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朝阳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96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41581.7平方米(约合961.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49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7.7%;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069.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3033.8元;纸质图书970387册,生均纸质图书104.8册。
住宿条件:2026级新生宿舍标准(4、6、8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6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方式。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综合参考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资源配置、毕业生就业状况以及办学特色培育等多方面因素,确定各类型招生计划规模。省外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2026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本科英语专业、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2026年所有招生的各专业均不设置男女生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一)本科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备注 |
1 | 040106 | 学前教育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400 | 师范类 |
2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400 | 师范类 |
3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400 | 师范类 |
4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4400 | 师范类 |
5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学 | 4900 | 师范类 |
6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7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8 | 071001 | 生物科学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学 | 4900 | 师范类 |
9 | 080201 | 机械工程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10 | 040201 | 体育教育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400 | 师范类 |
11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4900 | |
12 | 080902 | 软件工程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13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14 | 070201 | 物理学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学 | 4900 | 师范类 |
15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16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4-6 | 理工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工学 | 4900 | |
17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18 | 060101 | 历史学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历史学 | 4400 | 师范类 |
19 | 130202 | 音乐学 | 四年 | 4-6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师范类 |
(二)高职(专科)专业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元/年/生) |
1 | 460201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2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3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4 | 470104 | 化工生物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5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6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7 | 5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8 | 510103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3-5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4800 |
9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0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1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2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3 | 530605 | 市场营销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4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6 | 550102 | 视觉传达设计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800 |
17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 |
18 | 5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19 | 570108K | 音乐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3-5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100 |
20 | 570109K | 美术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3-5 | 艺术(文)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100 |
21 | 590401 | 现代文秘 | 三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 |
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朝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朝阳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朝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朝阳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宿费标准: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八人间600元/生·学年。(家庭式公寓收费参照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标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年10000元/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生;
设立校内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达30%。
(2)助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800元/生,二等助学金3150元/生。
退役士兵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疾病、自然灾害或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资助,同时学校设立各类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提供助学渠道。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情况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最高可贷款20000元。
(4)学费减免情况
退役后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学费减免。
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为教育引导孤儿大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按年度全部免除孤儿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辽宁省投档比例为100%)。
2.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能录取到学前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工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不能录取到美术教育、动漫制作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广告艺术设计、空中乘务各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现代文秘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4)患有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结核病(以下情况除外: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学校不予录取。
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空中乘务专业。
(2)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历史学(教育)专业、小学语文教育、音乐学、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美术教育、学前教育各专业。
(3)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空中乘务、应用电子技术、化工生物技术各专业;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化工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各专业。
(4)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英语、学前教育、音乐学、空中乘务各专业。
其他未提及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1)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学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科目选考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朝阳师范学院公布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准。
(3)辽宁省2026年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艺术类:辽宁省本科音乐学、视觉传达设计,专科音乐教育、美术教育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5)体育类:辽宁省本科体育教育,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相关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级差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或历史学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或物理学科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6.艺术类、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辽宁省: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教育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我校体育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辽宁省: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否则作退档处理。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辽宁省招考委公布的平行志愿排序规则为准。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辽宁省外其他省份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录取。如再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录取。如仍相同,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 0421-6681658
传 真:0421-6681668
网 址:https://www.cynu.edu.cn/
E-mail:cysfxyxsc@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