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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Chongqing Polytechnic Institute
创建于2020年, 已有6年历史
2020年
重庆
专科
民办
综合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通过学院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办学类型: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

第二章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 Chongqing Polytechnic Institute

学校教育部代码:4150014725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邮编401320

上级行政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简介:

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校园占地1007亩,建有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学术交流中心、标准化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游泳馆、健身中心及学生电梯公寓等建筑30余万平方米。花溪河蜿蜒穿校,红墙绿瓦错落有致,绿树成荫、书香浓郁、环境雅致,是广大学子潜心求学、成长成才的理想之地。

学校以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为目标,构建产教融合、国际合作双轮驱动”、产业、企业、科技园、学校四位一体校园科技园双园联动、国内国外双境协同的双园双境多元协同的育人生态与网龙网络、北京翔宇航空等100余家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合作,设有附属大江医院、附属新里程康华医院,与巴南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等多所三甲医疗机构共建教学医院,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研、实训共享、就业共担。与俄罗斯、加拿大、西班牙、韩国等10余个国家、20余所高校建立长期合作,为学生海外游学、学历提升、海外就业搭建优质通道。

第三章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二)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

(三)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招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报考我校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区域

第十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同意,我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2026年我院面向重庆、四川、云南、贵州、新疆、青海、海南、安徽、河北、河南、湖南甘肃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录取规则

第十招生对象: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参加202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通过填报高考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二)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三)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四)我校根据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五)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依次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六)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同一志愿投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配到其他专业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七)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八)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分管副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责任人:老师,监督电话:023-61766575

第七章入学及复查

第十入学及复查: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我校统招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理工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奖助贷学金及收费标准

第十奖助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可申请获得以下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10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年。国家助学金平均为3700/年);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当年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优秀贫困生,学校将给予困难补助和优先安排勤工助学,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  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学费标准为10800-12000/学年,具体标准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二)住宿费1600-3400/.学年;

(三)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根据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章附则

二十我校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个人、单位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宣传、录取相关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城大道588号(邮编401320

招生部门: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61766576 

学校网址:www.cqip.com.cn

第二十本章程由重庆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