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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Xuchang Ceramics Vocational College
创建于1995年, 已有31年历史
1995年
河南.许昌
专科
民办
理工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6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况

第四条  学全称:许昌陶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三年

 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等艺类专业的考生,我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

(2)体育类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50×750×50%,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

3)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外语成绩排序。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5.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  普通专科批次凡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在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语文成绩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择优录取。

第十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  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择优,学成立了招生工作监察领导小组,对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  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学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2026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备注
1550122陶瓷设计与工艺3
2480105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3
3550126雕塑设计3
4550101艺术设计3
5550106环境艺术设计3
6550117人物形象设计3
7440301建筑工程技术3
8440501工程造价3
9410202园林技术3
10440101建筑设计3
11460609无人机应用技术3
12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
13570102K学前教育3
14520802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3
15550201音乐表演3
16560201播音与主持3
17570301社会体育3
18590303社区康复3
19560214网络直播与运营3
20590302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3
21530301大数据与财务管理3
22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
23530701电子商务3
24530601工商企业管理3
25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
26540101旅游管理3
275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3
28530605市场营销3
29530802现代物流管理3
30540203中西面点工艺3
31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
32510205大数据技术3
33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
34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
35510106移动互联应用技术3
36460704智能网联汽车技术3
3751020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3
385101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
39460305工业机器人技术3
40460301机电一体化技术3
4146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3
42410301动物医学3
43430307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3
4450021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
45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3
46460303智能控制技术3
47410305宠物医疗技术3

                                                      第六章 其他

第十  新生入校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取消入学资格;在校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许昌陶瓷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 根据学生填写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校报到完毕之后,学校将提供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包括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及校内奖学金等各种资助项目,同时为家庭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生·年)、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资助项目。学校综合奖学金分为三等(1000元、800元、500元/生·年),使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得到资助。

   服兵役国家教育专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及在校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为20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被录取的考生学费为:文史类10600元/生·年理工类11900元/生·年艺术类119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带独立卫生间、空调)。

第二十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永宁街002号

邮政编码:461670

网址:http://www.xccvc.com/ 

监督投诉电话:0374-7017977

咨询电话:0374-8020001  0374-8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