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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Beijing Huijia Private School
创建于1984年, 已有41年历史
1984年
北京
专科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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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    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为“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区地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院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学院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 学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   

第十一条招生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在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际分数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相关科目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

   3.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高考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满足我院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我院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5.艺术类专业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考试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择优录取。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2.体检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健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专业名称及方向学费备注
(元/年)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16800
学前教育21600学制两年
学前教育19200学制三年
体育运营与管理(青少年体适能)19800
卫生信息管理18800
护理19800
康复治疗技术228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16800
书画艺术18800美术与设计类
戏剧影视表演29800表导演类(表演)
影视制片管理19800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29800美术与设计类
数字媒体技术19800
软件技术190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9000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19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19000
空中乘务19800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198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19000
电子商务(数字化新居住运营)15800
艺术设计(数字化整装家居)19800美术与设计类
人力资源管理12800
国际商务12800
住宿标准住宿费水电代管费住宿费用合计
六人间3900元/人/年600元/人/年4500元
四人间5500元/人/年自  购5500元

退费规定:北京汇佳职业学院退费严格按照《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教民〔2012〕1号)执行,学生退学结算标准如下:

在课程开始前退学的,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退80%的本学期学费;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退60%的本学期学费;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不退本学期的学费,同时退回已交纳的其余学期学费。

住宿费及水电代管费: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算,超过15天按一个月计算),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水电代管费用,其余部分全部退还。

教材费及代管杂费: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退还剩余部费用。

学生退学结算款于财务接到退学申请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四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顶岗实践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010-51631234\1235\1111\1622

网址:www.hju.net.cn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25年统招招生工作。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北京汇佳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