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PDF报告需要较长时间,请耐心等候......
果然优志
果然优志
果然优志
搜索平台输入“果然优志”即可找到本站,Ctrl+D收藏    
赣州起元职业学院LOGO
创建于2025年, 已有0年历史
2025年
江西.赣州
专科
民办
理工

赣州起元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赣州起元职业学院2025招生章程

赣州起元职业学院2025招生章程
赣州起元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赣州起元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qiyuancollege.com是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网站。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有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提供录取结果查询等服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赣州起元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4136014921

第六条 学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工业新区于都大道西侧(邮政编码:342300)

第七条 办学类型:非营利性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第九 学院业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

第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赣州起元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并可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毕业证书编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 学校设立了招生委员会,审议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学校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 招生工作组织的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工作方案,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 立招生监督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副组长监事会,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 学校2025年招生专业有:三年制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代码:480402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专业代码:480404纺织品检验与贸易(专业代码:480411、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代码:460301和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专业代码:460102)5个专业。

第十五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生源(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官方招生刊物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与入学注册

第十六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生源(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结合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我校在录取过程中,遵行相关(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原则,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0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生源不足时接受调剂志愿考生。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 报考学校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

第十九 各专业普通类、三校生类兼招。

第二十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 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同分排位为准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进档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分和降分投档优惠政策。

 第二十二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审核考生体检信息,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 考生录取专业经相关(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教育部门的政策和学校规定进行办理。

 第二十四条 入学与注册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五 学生因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民办高校学生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学费。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2025年为首年招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批复后将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在学校官网官方渠道进行公布待学生入学报到后进行缴纳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赣州起元职业学院招生,对以赣州起元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工业新区于都大道西侧

招就处电话:0797-2088880

招生监督电话:0797-2088882

传真:0797-2088883

学校官方网站链接:https://www.qiyuancolle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