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院校标识码:4151014728。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南充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三年制专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
第十四条 关于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结合考生专业志愿类别,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投档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
第二十条 根据近年就业单位相关岗位招录要求,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女生身高160cm以下,男生身高170cm以下,面部、颈部、手部有文身,有明显疤痕、明显胎记,有X或O型腿者不宜报考,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慎重考虑。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被录取到“艺术设计”专业。
第六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二条 新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校报到,逾期(超过报到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未报到且未向学校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七章 学生资助和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发布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地址:四川省阆中市文旅大道1号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637400
咨询电话:0817-6632388、6632099、6636388、6790588、6632688、6632166
纪检监督电话:0817-6632278
联系邮箱:ncwlzyzjc@sina.com
学校官网:https://www.ncvcct.edu.cn/
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s://zjc.ncvcc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