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二、院校识别码:4151014323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性办学)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学制:三年
八、录取原则: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再按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3.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根据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比较高考文化成绩,若还相同,则按照普通类高考文化成绩同分排序规则由高到低排序。
4.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5.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6.四川省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其他省份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综合考量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予以安排录取专业。在录取原则下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配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剂到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若生源所属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对专业志愿录取有特殊要求的,将结合当地教育考试院(招办)要求进行。
7.录取后,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与非艺术类、非体育类专业不能互调。在符合高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新生报到入学以后,如学习确有专长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在原专业学习的,可以按照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相关管理规定申请转专业。
8.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1)有色盲、色弱考生,广告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可不予录取。
(2)男生身高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低于1.58米,矫正视力C型表1.0以下,慎重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2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文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9.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系(院)、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九、奖、助、贷资助体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校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以及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等。
(三)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每学年评定一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49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37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2500元。上述各类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学校有关规定。
(四)一次性求职补贴:主要用于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专项费用,在毕业年度积极求职创业的在蓉普通高等学校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每人只能申领一次)。
十、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28-84686008
传真:028-84686008
电子邮箱:zhaoban@sccvc.com
十二、学院地址: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邮编:6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