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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工学院LOGO
商丘工学院
Shangqi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创建于1998年, 已有27年历史
1998年
河南.商丘
本科
民办
理工

商丘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商丘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商丘工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  商丘工学院 。

第二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  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条 学校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长江路校区)、商丘市虞城县至诚八路16号(虞城校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及学制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4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制3年。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殷商文化之都---河南省商丘市。商丘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有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与现代艺术学院、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教学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设招生处,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 商丘工学院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统筹考虑生源结构、区域均衡、生源质量区域发展、就业率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预留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同分数考生的录取及生源质量调控。预留计划调配使用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其他

第九条 录取原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招录取工作。

第十条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政策,同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普通类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以高考成绩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为重要参考,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填报我校志愿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部分省(区、市)有相关要求或规定,以该省(区、市)要求或规定为准。

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我校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区分校区);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

第十二条 艺术类

一、艺术类录取原则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考生文化成绩60%加专业成绩40%的综合成绩排序,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统考成绩×1,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考对象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及男女比例 我校只招英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不设其它小语种教学;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所有考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指导意见中患有不宜就读专业疾病的给予退档。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查询电话或网址查询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 资格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按照规定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档案退回考生所在县(市、区)招办。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助学措施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2025年本科学费:艺术类、医学类收费16800元/生.年,理科类收费15800元/生.年,文科类收费15000元/生.年;专科学费:医学类收费13800元/生.年,其他类型收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十八条 商丘工学院学生资助政策:学校坚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奖、助、贷、勤、减、补”和“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

3.学校奖学金:分学业奖学金,有三个档次: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200元/生.年;学科奖学金分团体和个人,团体最高7200元,最低500元,个人最高3600元,最低260元。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4400元/生.年、3700元/生.年、3000元/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7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每学期初评选一次,按月发放,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助学金184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1440元/生.年、三等助学金880元/生.年。

(三)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勤工俭学

学校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固定岗位按月计酬。

(五)学费减免

1.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生·年。

2.学校学费减免

学校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突发重大变故,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进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因突发状况而造成的暂时性经济困难给予特殊性、临时性、一次性资助。受助学生一次性申请的临时困难补助额度分为1500元、1000元、500元三个等级。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补助金额。

(七)“绿色通道”

学校开通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进行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毕业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的,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商丘工学院普通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就业处,开展就业创业指导与就业服务,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

第七章 办学特色

第二十一条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校企协同育人为重要路径的人才培养思路,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学校通过多种渠道为每一位毕业生推荐或提供就业岗位,使每一位毕业生不受就业困扰。构建实习实训与专业课程学习相结合、与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相结合、与毕业设计选题和完成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的“四结合”校企协同育人模式,利用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平台,使学生通过“四结合”的实习实训,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生产实践与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商丘工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招生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商丘工学院招生处。

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大道中段236号

邮政编码:476000

招生咨询:0370-3020799

传真电话:0370-3020799

监督电话:0370-3020999

学校网址:https://www.sqgxy.edu.cn

电子邮箱:sqgxyzb@sqgxy.edu.cn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面向群体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招生人数

所属学科门类

学费(/)

招考方向

备注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2000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普通

全日制


3

-

医学类

13800



医学检验技术

520501

普通

全日制


3

-

医学类

138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20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20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2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普通

全日制


3

-

理工类

12000



经济统计学

02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金融学

020301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学前教育

040106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小学教育

040107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4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车辆工程

080207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3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专业方向:控制技术方向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专业方向:信息处理方向

通信工程

0807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软件工程

0809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物联网工程

0809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土木工程

0810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5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6T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测绘工程

081201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护理学

101101K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6800



助产学

101102TK

普通

全日制


4

-

医学类

168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2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工程管理

120103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工程造价

120105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市场营销

1202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会计学

120203K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物流工程

120602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电子商务

120801

普通

全日制


4

-

文科类

15000



环境设计

130503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16800



产品设计

130504

普通

全日制


4

-

艺术类

16800



车辆工程

080207

普通

全日制


4

-

理工类

15800


新能源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