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PDF报告需要较长时间,请耐心等候......
果然优志
果然优志
果然优志
搜索平台输入“果然优志”即可找到本站,Ctrl+D收藏    
临沂职业学院LOGO
临沂职业学院
Linyi Vocational College
创建于2008年, 已有17年历史
2008年
山东.临沂
专科
公办
理工

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临沂职业学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临沂职业学院2025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195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招生工作,决定相关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一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十二 外语语种: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公共外语课改为英语。

第十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 思想品德及身体健康状况: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 录取原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投档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模式省份,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书等。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相关的最新规定执行。

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 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十一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章 其它

二十二 学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对以临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十三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9-2872066  0539-2872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9-2872029

学校网址:http://www.lyvc.edu.cn/

通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二十五 本章程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